如果行为人采用爆炸、纵火等方法破坏正在使用的车辆,只要足以使车辆发生颠覆性危险,从而危害公共安全,就应以破坏车辆罪论处。使用爆炸、纵火等方法破坏车辆的,可以在量刑幅度内认定为加重情节。破坏车辆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破坏运输工具罪涉及的法律竞合和想象竞合有什么区别?破坏运输工具罪的名词解释是主观的:本罪的客体是交通安全。
1.放火罪与使用防火方法实施其他犯罪的界限是是否危及公共安全,但是...关键是危害程度。使用危险方法故意毁坏车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以破坏交通工具罪定罪。如果行为人采用爆炸、纵火等方法破坏正在使用的车辆,只要足以使车辆发生颠覆性危险,从而危害公共安全,就应以破坏车辆罪论处。
危害交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法律的主观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严重后果主要是指火车、汽车、电车、船舶、航空器等交通工具倾覆、毁坏,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行为人实施破坏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造成倾覆、破坏交通工具的严重后果的,应当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量刑幅度内酌情从轻处罚。
什么叫过失爆炸罪过失爆炸罪判多少年法律的主观性:对于过失爆炸罪,过失爆炸罪是由一定的过失造成的。如果爆炸是自己的疏忽造成的,虽然没有主观故意,但如果后果严重,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1.过失爆炸罪判几年?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剧毒、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爆炸罪怎么认定如何处罚爆炸罪爆炸罪是刑法规定的最严重的暴力犯罪之一,对爆炸罪的处罚也是极其严厉的。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有人实施爆炸,一般会认定为爆炸犯罪,因为法律规定本罪属于危险犯,即只要实施了相应的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危险,无论最终是否有严重的损害,都会认定为本罪。以及定罪后如何处罚?下面请大家一起了解一下。一、如何认定爆炸罪1。爆炸犯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应以是否符合法定要件为标准。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爆炸罪从重处罚。关于爆炸罪的未遂,从立法精神上讲,该罪是行为犯,不存在实行未遂。因为爆炸已经结束,在一定条件下足以危及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财产安全,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是既遂。
爆炸罪的认定(1)爆炸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应以是否符合法定构成要件为标准。根据该条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爆炸,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就具备了爆炸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既遂。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应当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以爆炸罪加重处罚。关于爆炸罪的未遂,从立法精神上讲,该罪是行为犯,不存在实行未遂。
爆炸未遂犯罪只能发生在爆炸尚未完成的阶段,如刚开始引爆或在引爆过程中被发现查获爆炸物,导致爆炸未成功。这种情况属于尚未完成的爆炸未遂。(2)爆炸罪与利用爆炸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手段相同,危害后果相同,但两者的主要区别是:(1)侵害的对象不同。爆炸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特定公民的人身权利。
从“破坏交通工具罪”涉及的法条竞合和想象竞合的区别?法规竞合是一种行为,是一种罪,也是一种结果。想象竞合是一个行为,几个罪,一个结果。偷刹车片是行为人的故意(罪),很多被车撞伤的人的心理态度是过失(罪)。所以这是想象力的竞争。请问lz盗窃和破坏车辆有相似之处吗?危害不特定治安等级的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盗窃属于财产犯罪。法律法规的竞合怎么办?我认为法律法规竞合的关键是要有“相似性”。
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工具的破坏,不仅对铁路、公路、水上、空中的安全运输构成严重威胁,而且严重危及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也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罪的客体仅限于火车、汽车、电车、轮船、飞机等大型现代化交通工具。这些车辆机动性强,价值高,速度快,运载量大。一旦受到破坏,就会被颠覆或破坏,可能造成不特定人的重伤和死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
根据情节不同,可以界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也可以界定为杀人伤害罪。用于运输的拖拉机能否成为本罪的客体,实践中众说纷纭。大多数人认为从事运输的拖拉机与汽车性能相近,破坏它们可能会危及运输安全。所以汽车应该广义解释,包括用于运输的拖拉机。但是,毁坏拖拉机进行耕作,并不危及运输安全,不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破坏交通工具罪是什么1。破坏车辆罪是什么?1.破坏车辆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舶、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舶、航空器倾覆、毁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工具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本罪的客体仅限于法律,汽车应作广义解释,包括用于运输的拖拉机。但是,毁坏拖拉机进行耕作,并不危及运输安全,不构成本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舶、航空器,足以造成倾覆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舶、航空器的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交通工具罪的事实和情节在司法实践中,应当考虑的这些犯罪事实和情节主要包括:1。故意内容与犯罪动机。同等危害后果下的悔罪立功表现。破坏运输工具犯罪后,行为人有自首或者悔罪、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或者酌情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行为人的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比成年人更容易教育改造,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犯罪手段。不同的作案手段对车辆的倾覆破坏程度不同。使用爆炸、纵火等方法破坏车辆的,可以在量刑幅度内认定为加重情节。4.商业状况。比如在后果严重的情况下,车辆倾覆毁坏的具体程度,公私财产受损的具体情况,死亡或重伤人数等。量刑时也应该考虑。未造成任何后果的,应当在较轻的量刑档次内从轻处罚。
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名词解释法律的主观性:本罪的客体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工具的破坏,不仅对铁路、公路、水上、空中的安全运输构成严重威胁,而且严重危及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也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罪的客体仅限于火车、汽车、电车、轮船、飞机等大型现代化交通工具。这些车辆机动性强,价值高,速度快,运载量大。一旦受到破坏,就会被颠覆或破坏,可能造成不特定人的重伤和死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
根据情节不同,可以界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也可以界定为杀人伤害罪。用于运输的拖拉机能否成为本罪的客体,实践中众说纷纭。大多数人认为从事运输的拖拉机与汽车性能相近,破坏它们可能会危及运输安全。所以汽车应该广义解释,包括用于运输的拖拉机。但是,毁坏拖拉机进行耕作,并不危及运输安全,不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