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救助金应该谁还交通事故救助金应该由肇事者偿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不需要受害人偿还,但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道路救助基金谁签字谁偿还吗道路救助基金是谁签字谁还。交通事故救助金应该谁还1、抢救费用、部分或者全...
更新时间:2024-02-13标签: 交通事故救助追偿道路机动车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