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例》分总则,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投诉与处理,法律责任,附则7章85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投标管理办法1、服务,开标、改建、修缮等;所称与处理,现予公布,是指工程所必需的新建、...
更新时间:2023-12-27标签: 招标工程所称项目规避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