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职工福利费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规定按月支付或按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车辆改装补贴、通讯补贴,企业支付给职工的节日补贴,无统一餐食发放的每月午餐补贴等应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不可以,租房补贴和餐补交通补贴应视为职工福利,应计入带薪年休假工资,在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中有明确规定。
工伤工资要扣午餐补贴,交通费[第三十三条]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带薪暂停工作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带薪停工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重伤或特殊情况,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这是不正确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医疗机构出具并报经办机构批准的证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外就医所需的交通、住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出差交通补助和伙食补助标准法律主体性:出差人员住宿费标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副市级及相当职务工作人员住宿费标准由现行的50元调整为70元,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省(以下简称特区)由70元调整为90元。2.局级(及相当人员)住宿费标准由每人每天30元调整为50元,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40元调整为60元。3.局级以下工作人员住宿费标准由每人每天20元调整为40元,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30元调整为50元。
二、工作人员出差交通费标准出差人员的交通标准仍严格按照京财行(1992)1384号文件第二条执行。出差人员坐飞机要严格控制。出行距离1500公里以上或公务任务紧急的,市直单位由局级领导批准,区县单位由区县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2.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不再支付当地交通费。
交通费补贴标准是多少法条解析:出差人员交通补贴国家标准如下:(1)晚8时至次日早7时在列车内停留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12小时以上者,可购买同座卧铺票。(二)出差期间,每人每天发给3元当地交通费,不报销当地交通费。按照第(一)项规定乘坐火车,不购买卧铺票的,按照实际乘坐的列车硬座票价的以下比例发给个人津贴(座位票价不含空调附加费): (一)乘坐慢车、直达车的,分别发给慢车、直达车硬座票价的60%;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照特快列车硬座票价的50%收取;乘坐新空调特快列车和新空调特快列车,分别按照新空调特快列车和新空调特快列车硬座票价的30%执行。
餐补交通补贴算不算职工工资否,租房补贴和餐补交通补贴应视为员工福利,应计入带薪年休假工资,在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中有明确规定。法律依据:《工资总额构成规定》第三条是指一定时期内,各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体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基础。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以下六部分组成: (一)小时工资;
试用期有没有餐补和交通补贴法律分析: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与公司达成协议后,可以有餐补和交通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中。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此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除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话补和交通补贴的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金融企业法律分析:年假可以扣除餐补和交通补贴,年假也可以扣除餐费,是企业的福利费,不是正常的工资收入。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员工享受年休假。员工在休年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